2021年新疆第十师北屯市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29
为进一步优化师市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和优化选人用人渠道,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选人用人导向。经批准,师市拟于近期面向师市党委管理公务员单位公开遴选13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遴选。
二、 遴选岗位和数量
1. 科级公务员(3个)
政协北屯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政法委边防科副科长1名;
第十师北屯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副科长1名。
2. 职级公务员(10个)
第十师北屯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职级公务员1名;
第十师北屯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职级公务员1名;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综合科职级公务员2名;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秘书一科职级公务员2名;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政策研究室(民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级公务员1名;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科(扶贫办、物资储备局)职级公务员2名;
第十师北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科员1名。
三、 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现任师市党委管理公务员单位相对应的职务和职级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五)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健康;
(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遴选单位组成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转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2021年7月28日至8月1日)。通过第十师北屯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ts.gov.cn/)、微信号等平台公开遴选信息。
(二)报名(2021年7月28日至8月2日)。报名人员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扫描“2021年第十师北屯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关材料包括: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3.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word版;
4. 报名表扫描pdf版。
(三)资格审查(2021年8月1日)。报名受理工作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在受理报名的同时,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遴选人员。每个报考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遴选计划,该岗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8月7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8月7日10:00至11:30,地点在师市机关一楼主会议室。面试时间为8月7日16:00起,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协调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五)考察(8月8日)。
1. 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 选人单位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
3. 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8月9日—8月13日)。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次替补。
(七)办理调转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开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五、 相关要求
(一)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三)本《公告》具体细则由师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6-3371450,3371055
纪检监督电话:0906-3370079
(作者: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 编辑:王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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