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选调公告
来源: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13
为进一步加强区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人数
1.区委组织部机关2人;
2.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2人。
三、选调范围
1.区委组织部机关2人从全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选调。
2.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2人从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不含学校、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
四、选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遵纪守法,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报考人员须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身体健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5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参加工作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录用等程序,具体如下:
(一)报名
在零陵组工、零陵新闻网等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日。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人:何秀坤,联系电话:6222170、19873674147。
3.报名材料:①《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所在支部提供的党员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4.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好《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有关资料到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务必将选调有关事项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所有对象,发动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积极报名参考。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低于3:1,核减公开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公开选调计划。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两篇,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报名人数1:3比例(含1:3)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员低于1:3的全部参加面试)。
(四)体检
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拟任职位的匹配、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讨论决定
考察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七)公示
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将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等由其原工作单位发放。
(九)调入。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其原单位工作。
六、选调纪律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由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给予相应的追责处理。
(作者: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 编辑:王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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