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驻内蒙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公告(13人)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08
中央驻内蒙古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工作已基本完成,招录计划中部分职位出现空缺,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数量及人员范围
1.补录数量。本次拟补录公务员13人。其中省级机关4人,盟市9人。
2.补录人员范围。参加中央驻内蒙古机关2021年3月27日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以上,且符合补录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补录原则
1.补录遵循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中央驻内蒙古机关2021年考录公务员预报名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补录人员应当符合《通知》和补录岗位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和要求。
3.已经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和面试结束后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不再具有参加补录资格。
4.补录在考试科目内容相同(即指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岗位之间进行。其中,原报考岗位为省级机关的考生只能参加省级机关岗位补录;原报考岗位为盟市的考生只能参加盟市岗位补录。
5.参加补录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其中,申请选报“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原报考岗位须为“蒙汉兼通”岗位。选报“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按照规定的语言回答问题。
6.补报岗位资格初审以参加补录人员2021年2月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岗位选报只进行一次。未参加补录、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岗位、选报岗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补录岗位资格条件等的视为选报失败,失去补录资格。
三、补录程序
(一)补录程序及注意事项
1.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中央驻内蒙古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公告》。
2.选报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分段、分批进行。参加补录的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中央驻内蒙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信息采集表》,发送到电子邮箱:nmgzfjgybm2021@163.com。
第一阶段:65分(含)以上人员于2021年9月13日8:00至11:00进行岗位选报,9月13日14:30电话或短信通知60分(含)至65分(不含)考生各岗位报名情况,供考生参考。
第二阶段:60分(含)至65分(不含)人员于2021年9月14日8:00至12:00进行岗位选报,9月14日16:00电话或短信通知55分(含)至60分(不含)考生各岗位报名情况,供考生参考。
第三阶段:55分(含)至60分(不含)人员于2021年9月15日8:00至12:00进行岗位选报。
选报结束后已完成岗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参加岗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岗位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能再参与下一分数段人员的岗位选报。
(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前各环节递补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选报人员在补录面试工作开始前,有机会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面试后各环节不再进行递补。补录职位无人选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补录,职位招录计划取消。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1的,岗位取消;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面试。
请参加补录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中央驻内蒙古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补录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电话通知。
拟参加补录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及相关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建议本人及亲属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补录。
报名咨询电话:15661088697、15647137029
电话受理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作者:中央驻内蒙古机关 编辑:王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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