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沧州市委办公室遴选(选调)工作人员8人公告
来源: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等情况,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职位计划择优录取。
二、遴选(选调)岗位及报考人员范围
全市具有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身份)的选调生和四级联考录用人员中公开遴选(选调)8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三、遴选(选调)条件
(一)报考遴选(选调)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对党绝对忠诚;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3.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累计12个月为一年,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历年招录的四级联考公务员有规定服务年限的需服务期满方可报名;
4.作风扎实,勤奋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高文字综合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任期未满一年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在沧州党建网(http://www.cangzhoudj.gov.cn)发布公告,在沧州党员先锋公众号发布消息,此后需要发布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沧州党建网和沧州党员先锋公众号。
五、报名
(一) 报名办法和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地点在署西街军转楼二楼会议室(市委网信办二楼),报名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6日至18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报名职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选调)计划数。
(二)资格审核。报名时须出具的报名材料如下: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同时带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关于xx同志的党员证明和年度考核证明(式样)》,《公务员(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章。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遴选(选调)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考生于9月25日到报名地点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考点按疫情防控要求设置考点、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三)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根据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公布笔试结果。9月30日前在沧州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的人选。
七、面试
(一)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10月10日(星期日)。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职位计划和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察拟任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进入考察人员,须出具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请考生根据职位条件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
九、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拟任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返回原单位工作。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驻组织部纪检组对遴选(选调)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一律追究相应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遴选(选调)全过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咨询电话:0317-2160033
(作者: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编辑:王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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