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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遴选公务员22人公告


来源: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单位为呼伦贝尔市直属党政群机关,遴选岗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二级主任科员(含相当职务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公务员,拟遴选22人。各遴选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表》(以下简称《遴选岗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报考范围

1.我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和自治区设在我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1月。

3.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11日之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遴选岗位表》为准。

6.学历学位要求以《遴选岗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名

1.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分两个批次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批次: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岗位。只接受选调生报名,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1109:0011217:00。报名截止后,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被调整岗位的选调生可参加第二批次报名。报名成功的不得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1149:0012017:00。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岗位或相应核减遴选人数。取消岗位上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1219:0011:00

(1)报考者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查询《遴选岗位表》,并下载填报《遴选报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遴选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2)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者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遴选报名表》报本单位和旗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4)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传真至各遴选机关。

(5)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者不得报考入职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在遴选过程中,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在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电话反馈报考者。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报名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形成报名合格人员报告及具体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前2天到海拉尔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在海拉尔区进行,重点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稿写作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合计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2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报考者可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

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等候遴选机关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由遴选单位查阅其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查看“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服务期、试用期等影响遴选的情形。所在旗市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应当积极配合。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进行递补,直至取满面试名额。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总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属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就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要求,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各遴选机关应当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岗位考察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各遴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报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遴选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6523

报考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作者: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编辑:王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