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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来源:呼伦贝尔人才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15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决定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一、竞争性比选岗位和人数

  本次竞争性比选,共设置2个岗位,其中,医疗审核岗位比选2人,基金财务岗位比选2人。

  二、竞争性比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医疗审核岗位面向各旗市区医疗保障局及所属参公单位在编在岗的同等职级层次人员;基金财务岗面向各旗市区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的同等职级层次人员。具体岗位需求和资格条件详见《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报名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优良,群众公认。

  2.具备竞争性比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8.档案存在造假或其他严重问题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9:00至2023年8月18日17:00。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可由参加竞争性比选人员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

  2.报考人员登录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

  3.参加竞争性比选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与其他岗位同时报名。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竞争性比选公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5.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经工作单位和旗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名并盖章确认。将扫描件电子版,以“现单位+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建立文件夹,将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7:00(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17:00。根据报名材料,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比选职位相应资格条件,凡《报名表》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材料间相互矛盾的,审核不予通过,不予通过的原因发送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审核通过的,考试前三天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并电话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笔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如下: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旗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的《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二维码学历验证报告;

  (5)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首次进入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录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证明部门公章)。

  复印材料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竞争性比选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竞争性比选职位或核减比选人数。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纸质版《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察内容分为基础理论测试和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基础理论测试主要考察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按照不同岗位设定考试内容。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作答。

  笔试成绩单(包括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和本人成绩、本人是否进入面试情况)将发送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

  (二)面试

  按照竞争性比选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具体面试时间电话通知考生,并将《面试通知书》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

  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纸质版《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的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等要素。面试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面试当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内公布。

  五、考察

  根据比选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把严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等。考察组将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就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与参加比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面试分数高者进入递补环节。

  (二)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比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进入岗位考察期。

  (三)岗位考察期

  岗位考察期为1个月。考察期内,由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比选人员在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岗位考察期满考察合格后,根据工作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办理入编等手续。

  七、其他事宜

  (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二)报名人员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比选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提供的,即视为放弃。

  (三)为保证本次比选工作公平、公正,比选过程中涉及公务员回避相关规定的情形,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本次竞争性比选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李丹  韩萍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来源:呼伦贝尔人才网 编辑:杨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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