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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通知


来源:椒江发布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31

因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身心健康。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选调对象为编制在椒江区的公务员,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不得转任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不满一年的;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2选调办法、程序

0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或实际到场参加选调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02笔试

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0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04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05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3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至2023年9月4日(星期一)。

4报名地点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秘书一科(椒江区政府行政大楼809房间),联系人:叶青,联系电话:88830870。

5报名办法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均可。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带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本人有在刊物上发表文章、论文及执笔起草有关材料的,请一并提供;网上报名的,须将有关资料扫描后报区委办公室邮箱:jj823823@126.com。

6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椒江发布 编辑:杨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