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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梓潼县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0人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9-25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0名,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梓潼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绵阳市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绵阳市内各县(市、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9月20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公开考调到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既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上午8点。

  2.选择职位。公开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职位表》。报名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

  3.提交资料。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梓潼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③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④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⑤本人2020—202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⑥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请报名人员将以上资料按照①-⑥的顺序,清晰、完整地扫描为1个PDF格式文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1024045344@qq.com或2628365898@qq.com,邮件标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逾期不再受理,为确保材料清晰度,所有扫描件均不用拍照方式代替。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7:00。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于2023年9月28日17:00前,通过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梓潼县委组织部征得报考者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者取消报名。

  (三)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考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方式予以告知。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将通过梓潼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梓潼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5:1(开考比例降为3:1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名额之比按3:1把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短信的方式予以告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梓潼县委组织部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五)面试

  面试由梓潼县委组织部统筹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梓潼县委组织部于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由考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梓潼县委组织部将在梓潼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差额考察对象名单。

  差额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档案(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梓潼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考调单位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以1:1比例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考调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职位需求且是否进入下一步考调程序。

  (七)体检

  体检由梓潼县委组织部安排组织实施,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八)讨论决定

  体检合格后,由各考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考调单位决定是否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递补,原则上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

  梓潼县委组织部对拟考调人员在梓潼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需要转任身份的,梓潼县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梓潼县委组织部与各考调单位沟通协商后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梓潼县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梓潼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未尽事宜。

  咨询电话:0816-8227621

  监督电话:0816-8227655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编辑:杨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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