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宿迁泗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4人公告
来源:泗阳县人民政府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07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干部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机关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贵阳贵安公开考调公务员和机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考调公务员和机关人员21名,其中:公务员5名,机关人员16名。职位详见《贵安新区2023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考调公务员和机关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1.贵阳贵安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贵阳贵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符合条件报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9日09:00至12月11日16:00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调公告》。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3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考调公务员和机关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示例见附件2),上传的考生照片必须是20kb以内、jpg格式的一寸免冠电子照片。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贵安新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和机关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贵安新区考调办负责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考调公告》和考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环节时使用。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9:00至12月12日16:00。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截止2023年12月11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进行修改。初审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资格初审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贵安新区考调办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贵安新区考调办同意后进行改报。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0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4.贵安新区考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考调职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考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准考证打印”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考调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 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管理类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成绩×40%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阅卷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在“贵安新区官网”上查询笔试环节成绩及排名。未达到6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由贵安新区考调办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贵安新区考调办将适时在“贵安新区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贵安新区考调办按照《考调公告》和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两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考调计划调整情况由贵安新区考调办在“贵安新区官网”发布。
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字样及管档单位公章)等考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本人所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3)。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公告由贵安新区考调办在“贵安新区官网”发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贵安新区考调办将适时在“贵安新区官网”发布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七、体检
参加各职位考调体检的考生按照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贵安新区考调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贵安新区官网”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考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考调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不低于1.5:1。
新区组织人事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考察不合格的,由考察组报贵安新区考调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资格。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根据该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贵安新区考调办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考调机关(单位)和拟调动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考调机关(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调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贵安新区党工委。
十、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安新区官网”上发布的相关考调信息。
(四)本《考调公告》解释权属贵安新区考调办。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考调办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88900107
监督电话:0851—889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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