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菏泽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公务员12人公告
来源:灯塔-菏泽党建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08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我市2024年继续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实施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推荐与审核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区)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所在县(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职位。其中,在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任职年限满2年的也可以推荐报考。任职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
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乡镇(街道)优秀工作人员,以及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社区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所在县(区)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录职位。对于乡镇(街道)优秀工作人员、优秀社区工作者的有关工作经历,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认定,工作经历有间断的,扣除间断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推荐报名。
乡镇(街道)党(工)委负有组织推荐的主体责任。不属于本乡镇(街道)管理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以及有影响使用情形的人员,乡镇(街道)党(工)委不得推荐报名。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经县(区)委组织部认定为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在本乡镇(街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填写报名推荐表,按照县(区)委组织部要求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4月9日前,县(区)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详见附件《2024年菏泽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对招录职位和招录公告中的学历、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县(区)委组织部联系。
2.网上报名。经组织推荐、审核通过的人选,可在2024年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6:00期间登录“灯塔-菏泽党建网”(http://www.hezedj.gov.cn)相关链接,提交报名申请,报考所在县(区)的一个相应职位。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面向本土人才招录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核同意的个人报名。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与缴费确认。报考者可于2024年4月10日11:00至4月12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4年4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所在县(区)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其中,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4年4月1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应于2024年4月10日11∶00至4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最终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的比例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按照规定,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所在县(区)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本次考试在菏泽市设置考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人员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考官和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在“灯塔-菏泽党建网”的“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列为体检考察人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承担。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工作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菏泽党建网”的“公务员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在整个报考期间需及时关注“灯塔-菏泽党建网”的“公务员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本次公务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组织部:0530-5928011
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组织部:0530-2210075
中共菏泽市曹县县委组织部:0530-3636271
中共菏泽市巨野县委组织部:0530-8209156
中共菏泽市郓城县委组织部:0530-5378162
中共菏泽市鄄城县委组织部:0530-3616106
中共菏泽市东明县委组织部:0530-7211006
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也可在招录职位表中查询。
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0-5310309
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530-5380027
(来源:灯塔-菏泽党建网 编辑:杨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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