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泰州市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9人)
来源:泰州党建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30
根据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市级机关内设机构乡科级副职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开选调面向我市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与拟选调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或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且所担任职务与拟选调职务同属相当层次。
2.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除市纪委监委的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其他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 除职位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外,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4. 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现任职务、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 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职位查询
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泰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可在泰州党建网(djw.taizhou.gov.cn)查询。
(二)报名
报名通过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报名专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3日12: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报名网站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部门的职位。
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职位表中的专业类别参照《泰州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职位表中专业的要求。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但和所报考职位要求专业非常相近的,可向选调部门提出专业添加申请,选调部门审核后认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该职位拟添加专业的申请。申请专业添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日12:00。凡未提出专业添加申请,及选调部门未同意或市委组织部未批准,最终没有在泰州党建网公布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5日12:00。
选调部门及时对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
报名结束后,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应达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6月7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核减选调计划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泰州党建网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人员,请于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6日12:00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其中,未成功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费用。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于2024年7月中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线,具体时间请关注泰州党建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
选调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选调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和合格线,按照与选调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1:1权重计算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综合成绩。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或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综合成绩,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选调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合格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的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为市(区)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印章;3. 适岗评价所需的工作业绩、考核奖惩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选调部门取消其适岗评价资格,并在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选调部门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选调部门组成适岗评价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励等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计分。适岗评价时间为2024年7月下旬。
(七)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综合成绩)、适岗评价成绩按7:3权重计算笔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中旬。
(八)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笔试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1:1权重计算公开选调最终成绩,按照与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公开选调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公开选调最终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部门负责实施。选调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履职能力,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过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履历分析、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了解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选调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体检由选调部门具体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部门党组(党委)综合研判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在泰州党建网、选调部门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由选调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拟选调人员按报考职位任职。
四、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相关选调部门联系。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泰州市纪委监委 0523—89896015
泰州市政协办公室 0523—86886223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523—86839322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23—86839275
泰州市财政局 0523—86888000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0523—86893933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23—86393166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23—86200622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选调政策咨询:0523—86886805
考务技术咨询:0523—86891051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896329
信息发布网址:
泰州党建网 djw.taizhou.gov.cn
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来源:泰州党建网 编辑:杨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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