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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考调8人公告


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17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经研究,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决定公开考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一、考调职位

  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6名(行政编制),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营山县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事业管理岗)。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人员。

  (二)县委组织部考调对象条件

  1.南充市内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考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9.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营山县高端人才服务中心)考调对象条件

  1.南充市内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及身份性质相符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考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9.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其他对工作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

  三、考调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有意向者填报《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料以“报名本人原单位+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邮箱378398566@qq.com。报名咨询电话:0817-8221904。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8日(截止到18:00),逾期不再补报。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3:1,降低开考比例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缩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计划。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考调总成绩的4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表(双面打印,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编制人员提供),均须加盖资料保管部门业务鲜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资料保管部门业务鲜章);

  6.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并于资格复审当天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考察、体检及试用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实际考调数的2倍择优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职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顶岗试用,试用时间3个月。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察、体检及试用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最后得分高低进行相应递补。

  (六)调入

  试用期满后,根据考调名额和试用期间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同一考生本次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0817-8221904。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四)监督电话:0817-8210663。

(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 编辑:杨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