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公务员208人公告
来源:甘肃组工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25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第二轮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我省市(州)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省市(州)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在甘单位市(州)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选调生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4年9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第二轮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可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下载。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8:30至9月25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点击“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第二轮公开遴选公务员”模块,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上传经“照片审查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3.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甘肃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第二轮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选调生须经所在单位及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以电子图片形式上传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资格审查。
选调生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还可选报1个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遴选职位,具体报名步骤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遴选机关对资格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考人员按遴选机关要求办理。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也可改报其他职位。9月25日18:00后报名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6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9月26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甘肃组工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4年9月29日8:30—18:00改报其他职位。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遴选机关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0日8:30至10月14日9:30前登录甘肃组工网,下载打印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准考证;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考生,还须打印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专门面向选调生)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考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合成成绩=笔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2.时间和地点。
笔试: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9:00—12:00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14:30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专门面向选调生):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9:0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10月下旬登录甘肃组工网查询本人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其中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报考2个公开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如均入围,只能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复审,另一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甘肃组工网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经省委组织部同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3:1;通过核减计划仍然达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甘肃组工网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报考人员在考察环节及之后环节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等额体检的办法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遴选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机关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备案及任职
(一)审批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遴选机关按有关要求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并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二)任职
遴选机关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可以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未设置试用期的,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来源:甘肃组工网 编辑:杨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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