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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州直机关面向全州遴选公务员32人公告


来源:黔东南组织工作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30

为进一步优化州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开展黔东南州2024年度州直机关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2人,遴选职位详见《黔东南州2024年度州直机关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面向黔东南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央、省、州级机关设在本州各县(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以上人员须为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市)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乡镇党政正职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市)党委组织部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7.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任的实职乡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9.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0月。

  四、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遴选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遴选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进入“黔东南组织工作”(www.qdnzzb.gov.cn)网站,通过“2024年度州直机关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网上报名入口”(以下简称“网上报名入口”)链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提交报名申请:

  1.遴选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黔东南州2024年度州直机关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进入“网上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片(格式为jpg、jpeg、png,图片大于30KB小于300KB);在“上传资料”处上传经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支持jpg、jpeg、png文件格式,单个文件小于5M)。相关材料原件本人须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3.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未按规定上传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视为不符合报考要求。

  请报考人员务必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推荐表》图片,《报名推荐表》图片中的内容要确保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相关资料因错填、涂改、漏填、漏报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及相关资料后或因审核未通过需重新修改报名信息的,都须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后,报考人员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上传资料。若不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将导致报名失败。

  4.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职位(报考信息)或错过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遴选职位。

  2024年11月4日至11月7日期间,每日17:00后,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的职位(如所有职位均已达到比例,将不再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00至11月9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2.各遴选机关(单位)收到报名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1月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1月8日17:00至11月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资格初审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遴选机关(单位)需及时通知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拟改报的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不申请改报的,由遴选机关(单位)报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报名资格。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7:00。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2024年11月23日9:30期间进入“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六、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职位专业水平测试,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职位专业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设在凯里市。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公共科目:上午9:00—11:30

  职位专业水平测试:下午14:30—17:00

  笔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上公布。

  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公共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州委组织部确定,职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开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的遴选机关(单位)确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均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上公布。

  未达到公共科目成绩或职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从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州委组织部将适时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公告发布后,由遴选机关(单位)通知资格复审对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机关(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者取消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和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州委组织部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职位称为一般职位;同时须参加职位专业水平测试的职位称为开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职位。职位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方法为:

  一般职位的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

  开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职位的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职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州委组织部将适时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上发布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九、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职位“遴选计划数+1”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组织开展考察

  考察工作在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遴选机关(单位)派出2人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结束后,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十、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按1:1的比例列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如遇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结束后,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综合择优提出拟调动人选,并报州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拟调动人员。州委组织部将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各遴选机关(单位)在本单位和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遴选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1.纪律监督。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遴选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站相关遴选信息。

  4.本《遴选公告》解释权属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商州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8:30至17:30。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有关事项,可直接咨询职位表上的遴选机关(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5-82562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5-8221416

  监督举报电话:0855-8222137

(来源:黔东南组织工作 编辑:张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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