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16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是省水利厅直属全额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下设太原、晋中、忻州、长治、吕梁、阳泉、临汾、大同、运城等9个市级水文站(均为副处级建制,晋城、朔州两市水文工作分别由长治、大同市水文站代管),辖有67处基层水文测站。主要负责山西省境内的降水量、流量、水位、蒸发量等各类水文要素的实时监测整编,承担防汛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评价、站网规划、水质监测分析及试验研究、地下水调查评价及勘探、水均衡实验、地下热水实验等任务。此次招聘的16个岗位均在市级水文站及基层水文测站工作,其中,基层水文测站普遍分布在农村和乡镇地区,交通不便,条件艰苦,水文测验及河道勘测涉及野外作业,较适合男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的有关规定,基层测站岗位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请考生谨慎报考。
山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中心是省水利厅直属全额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办公地址为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北路338号,主要承担三门峡库区黄河左岸(山西侧)潼关至三门峡大坝113.5km河段工程日常事务、三门峡库区河道治理和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继续落实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政策,此次招聘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务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具体要求详见各部门(单位)招聘公告。
笔试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7:00
资格初审由省水利厅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4月23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4月23日24:00至4月24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由省水利厅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补报名
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可转入一般性岗位。这些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规定比例方可开考。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予以取消。但对于确有需求的岗位,经省人社厅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生源地为山西省的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5月7日前统一反馈。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的,可于5月23日前就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7日至5月23日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5月22日或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在6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水利厅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shanxi.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通过何种方式何时参加工作,工作年限满几年。
(2)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若毕业证书上为一级学科专业名称,没有明确专业方向标注,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同意学院设置一级学科专业的授权相关材料等,必要时需提供毕业论文。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5)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shanxi.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为5-9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结构化面试考官按规定从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shanxi.gov.cn/)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如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递补考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将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批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山西省水利厅公开招聘岗位。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省人社厅、省水利厅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水利厅人事处(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1—4666281
监督电话:0351—4666296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及公告执行。
(作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王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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