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5人公告
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26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嘉陵江中游的川东北中心城市、千年绸都——南充市。学院先后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试点改革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荣誉。
学院占地1403.4亩,现有在岗教职员工621人,全日制各类在校生16472人;设有财经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教师教育系、农业科学技术系、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外语系、艺术系9个教学系57个普通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示范性专业4个;建有四川省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建有各类校外实训基地157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建有南充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南充市农业产业技术学院等市级研究院2个,动物疫病防控与检测、工业机器人、果实品质控制与深加工技术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乡村振兴发展研究中心等南充市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会计文化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
四川省正聚力打造人力资源强省,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为人才创业发展营造优良环境;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正奋力推进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全面推进“西部一流,国内先进、国际视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的奋斗目标,我们真诚地邀请您加盟!
因学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通过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引进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引进岗位及名额
博士人才公开引进可在本单位经批准编制内刚性公开考核招聘,也可在非编制内柔性引进。引进博士人才5人。
三、专业要求
博士原则上不受专业限制,由学院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确定。
四、优惠政策
1. 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优惠政策:
按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2.学院优惠政策:
(1)与学院签订8年以上合同并作出相应贡献,管理期内合计资助生活补贴及博士津贴40-60万元(不含教学科研奖励);科研启动费20—40万元。
(2)提供校内周转房一套,免一年租金。
(3)每月享受博士特岗津贴。
(4)学院协助解决子女读书问题和配偶工作问题。
五、人才引进公开考核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招聘额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将应聘简历及《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博士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我院人事处邮箱(ncz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所学专业+学位”。
3.联系电话:18909075550(李老师)
4.资格审查:学院“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方能参加公开考核招聘。学院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需按时提供以下资料(证件):
(1)《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博士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学籍证明原件及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不设考核招聘比例。
2.考核时间与地点
由学院与相关主管部门、应聘博士协商后确定。
3.成绩计算
1)所有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3)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由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考生本人的,责任自负。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面试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面试人员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面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面试人员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南充人事考试网 编辑:柳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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