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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师范文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12-03

根据文学院学科建设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学科建设秘书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协助制订学科建设规划,做好学院学科建设日常事务工作。

专业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1年12月1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1年12月1日至12月21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文学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文学院网站(http://www.lit.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初步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初步面试。文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选名单在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招聘。

(五)考核。文学院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及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两个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综合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招聘。笔试及综合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文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文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经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七)公示。人力资源部和文学院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29-85310054

电子邮箱:houli071619@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407室

(作者: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编辑:柳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