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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招聘公告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7-08

为满足本处公证业务发展及人才储备需要,进一步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龙岗建设,龙岗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规定;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尚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7.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及条件

公证员助理2人

(一)岗位职责

1、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包括接待引导当事人、解答业务咨询、初审当事人材料、受理公证申请、录入、代书、核查核验资料、调查取证、起草公证词初稿、校对公证文书等;

2、整理公证留档文件,按要求移交公证档案;

3、完成公证员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条件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3、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应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7天内截止报名。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将报名材料:(1)深圳市龙岗公证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等资料发送至龙岗公证处指定电子邮箱sznotary@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龙岗公证处+岗位”命名)。

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对于人数较多,原则上拟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3倍的,原则上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未通过初审的应聘材料进入候选名单,预留至招聘工作结束为止。

初审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应聘人员。初审合格者将参加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考核及拟聘名单确定

考核形式为面试。如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应聘,则视情况按照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拟聘人员公示

在龙岗区司法局官网或龙岗公证处微信号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者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为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

以手机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办理聘用手续

龙岗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

四、防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当天考生须按当天政府疫情防控政策做好防控要求及条件,方可进入报名面试点参加面试。

五、其他

本公告中涉及年龄计算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其他未尽事宜,由龙岗公证处负责解释。

(作者:龙岗政府在线 编辑: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