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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威海市中心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31人公告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0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威海市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威海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41年,时称东海医院,是中国共产党为适应抗日战争需求在胶东地区成立最早的医院,隶属于威海市卫健委管理,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潍坊医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国家爱婴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美国华人医师网络医院远程医疗合作中心,美国佛罗里达医院合作单位,国家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房颤中心、心衰中心、高血压达标中心、心脏康复中心,山东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冠心病)、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肩肘运动医学规范化培训胶东基地,烟威地区首个直升机航空医疗救援基地。医院占地130亩,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编制床位1200张,开放床位1580张,现有职工1706人。

  医院致力于打造“数字化医院、微创技术示范医院”,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各类腔镜、介入等技术保持区域领先水平,设临床医技科室88个,省市级重点专科29个、市级质控中心10个,其中,省级重点专科2个(心血管内科、中医科),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骨科),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1个(吻合血管组织移植专科),省级首批国际医疗中心1个(国际门诊),省级临床研究重点实验室1个(铁代谢临床研究),市级特色精品专科3个(运动医学科、房颤介入诊疗、疝病微创治疗),市级自体免疫重点实验室、威海市基于影像科学的介入微创技术重点实验室、市级生物细胞研究创新平台(中心实验研究室)、市级数字化人工智能硬组织手术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心血管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骨科(西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影像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危重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市级胸痛联盟、房颤联盟、心衰联盟牵头单位。拥有美国GE全息数字化PET-CT、RevolutionCT、SIGNAPioneer3.0T磁共振、宝石能谱CT、3.0T核磁共振、ECT、DSA(4台)、德国西门子术中CT、DSA,瑞典医科达直线加速器2台、飞利浦IQon光谱CT、德国奔驰医疗方舱救护车等万元以上高端先进医疗设备2400余台(件)。

  近年来紧紧围绕“抓管理,转作风,调结构,促发展”的管理方针,不断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典型案例推广会、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化医改座谈会、全市公立医院检验试剂集中配送推广现场会等在我院召开,医体结合、医康结合、医养结合、医工结合等项目纷纷落户,“5G+电磁导航机器人在外科领域的应用”还成功入选国家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应在50周岁以下,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计算均截止到报名当月)。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到报名当月月底。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当月月底之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威海市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1人。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威海市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j.weihai.gov.cn/)、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weihai.gov.cn/)、威海市中心医院(http://www.whszxyy.com.cn/)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威海市中心医院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按照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附件2.威海市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中所涉及的证件、材料拍照或扫描制作为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whszxyyrlzyk@wh.shandong.cn进行网上报名并电话确认。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威海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医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专业工作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留取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人员也可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西3号威海市中心医院办公楼4楼人力资源科。

  (三)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结合应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胜任相关岗位工作能力的情况。考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或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且情节较重的,应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根据医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百名博士引进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引进的临床科室主任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4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五年),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90万元。按政策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安置等;具体根据应聘人员个人实际业务能力水平,采取“一岗一议”的方式,由医院研究确定具体待遇保障。另外,上述人才来院考察、面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医院承担。住宿费用的限额标准按照我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交通费用(含飞机,但仅限经济舱),实报实销。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3806611。

  监督电话:0631-53000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

  七、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卫健委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编辑:张晶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