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邢台市任泽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5人公告
来源: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05
为了促进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任泽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性别、学历等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任泽区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2.岗位信息表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辅警、书记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1月6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1日通过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renze.gov.cn/channel/list/20.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11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11月9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xtrsksw.com/login/index)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保存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考务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8)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专职留置看护人员和书记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医务人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考生笔试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才能核验入场。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书记员按照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资格复审未到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能(技能)测试
专职留置看护人员和书记员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技能)测试。
1.体能(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2.专职留置看护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m×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单项或多项不合格者淘汰,取消应聘资格。
3.书记员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形式为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十分钟。看打、听打录入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及以上,且正确率在90%及以上,方可产生合格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或更换键盘。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按照公告时间要求,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2.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成绩。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成绩查询。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体检考察后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renze.gov.cn/channel/list/20.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人事代理机构)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工资待遇
区公安局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和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工资执行我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300元/月绩效考核金(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并根据从事警务辅助(书记员)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工资动态调整。工作一年后,执行层级工资,根据所定层级,月增加最低220元以上的层级工资。
区人民医院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新招录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与现有在职人员实行同工同酬。人民医院负责缴纳“五险一金”(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七、其他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公告中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因其它不可控因素,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人民医院:0319—7600882
人民法院:0319—7515686
公 安 局:7533110转24511
人 社 局:0319—7519551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0319—7655543
(来源: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 编辑:张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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